宗15:1-2,22-29
咏67:2-3,5,6,8
默21:10-14,22-23
若14:23-29
“爱我的人,必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若14:23-24)耶稣这句话非常清楚地说明了献身于天主的人应有的特征:就是愿意遵守、服从祂的话。今天的教友对教会的道德观和教会的训导,普遍抱着一种态度:只选自己愿意相信、愿遵守的来守。如果我们宣认爱耶稣,就该服从祂、遵守教会的教导。当我们故意忽略这个或那个诫命时,就表示我们内的骄傲,阻碍我们去承行祂的旨意,一意孤行,只会在自我的迷失里,离天主越来越远。
遵守耶稣话的人会得到一项赏报。耶稣许诺,我们要到祂那里去,并要在那安置我们的住所。当我们想到天主住在我们内,想到耶稣拣选了我们做祂的住所,自然就会生出敬畏之心,而谨言慎行。凡与主同在的人的状态都会反映出有天主居住在他内,耶稣以我们心作为祂的住所时,这住所的特质就在福音的后半部分可以看到,即那来自天主深深祝福的“平安”。耶稣赐予人的就是这种深刻的幸福感,是当我们知道已尽己所能遵守了天主的话,并过着良善有爱心的生活时所体验到的幸福感。这平安不是来自外在,而是来自内心,是我们的服从和忠信所结的果实。
这果实不是我们凭自己的力量所得到的,是遵守并实践祂的话所结出的果实,是耶稣在最后晚餐跟祂的弟兄们话别时,曾告诉他们派遣护慰者天主圣神来帮助他们实践爱,并得到的平安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