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34:1-12
咏66:1-3,5,8,16-17
玛18:15-20
今天我们看到身边兄弟姐妹的过错,我们敢于指出吗?
福音中耶稣对门徒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独处的时候,规劝他。”福音不是说“要指控他”、“要惩罚他”或是“要拉他上法庭”,而是“要规劝他”。这句话的真正意思就是,要帮助他看见自己不谨慎的地方,要告诉他你因为他而受了什么伤害。
如果在第一次会面之后他不肯改过,别人本可以由他而去,但奥斯定认为,这是不关心他的表现。耶稣告诉我们要一次、两次、许多次去规劝他;第一次独自去,然后与两个人一起去,然后与更多的人一起去。规劝弟兄是一件痛苦的事,需要极大的耐心。如果我们在规劝时,心中若有愉悦感,这绝不来自于天主。教宗方济各指出规劝弟兄必须做到三点:爱、真诚和谦虚。
教宗首先解释弟兄犯错时,要以爱德规劝。他说:规劝不能缺乏爱和爱德,就像动外科手术不能不打麻醉药一样,因为病人会痛死。爱德有如麻醉药,它能帮助人接受治疗,听进劝言;其次,规劝必须真诚,不能说谎话。忠言逆耳,但若秉持爱德说实话,别人会比较容易听进去;再有,要谦虚。这样不会说出伤人的话,成为耶稣说的眼中有大梁的假善人。
规劝犯错的兄弟姐妹,是每个基督徒的共同责任。每一个人都应该意识到自己是有限的、有缺点的,我们都需要接受别人友爱的规劝,并以此去服务、帮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