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2:23-3:9
咏34:2-3,16-19
路17:7-10
耶稣为了防止门徒们日后因信德所显的奇迹而陷于贪图虚荣的危险,而给他们讲了这个比喻。任何人都有理由希望他的仆役根据约定完成一切义务,没有人会因为仆役完成了任务而向仆役表示分外的感激,因为这是仆役的分内之事,是他应当完成、做好的。
耶稣的用意很明显。人即使做了好事善事,并且做了很多;即使用尽了一切努力,获得了极其光辉的成果,但在天主眼里,他所做的只是分内应做之事。他不能因为完成了应做之事便有所夸口,因为没有天主的帮助,人不能做任何善工。如果天主把给予他的能力和恩宠给与旁人,旁人可能会做得更好,所以没有什么可夸耀之处或者特别的优越感。做完了分内之事,我们应该承认自己不过完成了应尽的义务。假使天主赏报我们,是因为祂愿意履行祂“有功必赏”的诺言。
在信仰生活中,我们往往会因为别人的夸奖而自得;会因别人的一句好话而心花怒放,会忘记归光荣于天主。某个主日弥撒后,有一位教友过来跟我说,她很喜欢听我讲道,并且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很惭愧,我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感谢天主,而是有点飘飘然的感觉。看来,在“我是无用的仆人,只做了应该做的事”这条谦逊的道路上,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