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2:29-3:6
咏98:1,3-6
若1:29-34
我们是天主的子女,不来自血肉,也不来自律法规制,而是由天主的恩宠和正义。由于恩宠,犯罪的人可以因着耶稣的降生被除免罪过,恢复了人与天主本来的关系和肖像;若我们不愿意藉着恩宠而得救,无论是藉着语言或行动拒绝天主的恩宠和救援,我们的结局还是魔鬼的子弟。降生救主的恩宠已经改变我们得救的境遇,但还需要我们努力用自己的言语、行动、整个身心灵去领受。为接受祂的恩宠,我们需要圣洁自己,努力相似耶稣,如祂一样圣洁,才能真正成为天主的子女。由于正义,我们属于天主,那是因为耶稣的降生除免了我们的罪过。罪使我们成为被惩罚者及魔鬼的子弟,但是也由于正义,耶稣的降生承担了我们的罪过,恢复了我们本来身为天主子女的肖像和本质,使我们的生命重新归于天主。
今日福音中若翰为我们指出,耶稣就是“除免世罪的羔羊”,并且是“后我而来,走在我前”的那位,说明耶稣就是先知预言的那位救世主、天主子。只有祂能承担我们的罪过,使我们重归于天主,而成为天主的子女。因此,承认救主耶稣,并且接受祂和祂权能的人,才能成为天主的子女。就如福音中若翰明确地指认耶稣是降生成人的救主,居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应该常常因生活的见证,宣认我们是天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