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9:4-10
咏79:8-9,11-13
路6:36-38
玛窦和路加都记载了主的“天国宪章”,内容也基本相似。其总纲便是本日福音的第一句话:“你们应该慈悲,如同你们的父一样慈悲。”(路6:36)其他法律都是总纲的细化和扩展。若说法律是人的生活指南,那还有比天父更完美的指南吗?而且,人本身就是天主的肖像,效法天父应该是人的本有使命。当然,肖像总是肖像,相似天父,而非取代天父。“像父一样慈悲”应当是一直努力实践,或说是不断成圣的过程。
既然天主的肖像在人身上,我们便无须到处寻找生活的标准,只需回归自己的人性便可发现基本善。正如主举例说,不判断,就不被判断;不定罪,就不被定罪。(路6:37)常言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真理只在天主内,我们若判断人,就掉入了魔鬼的圈套,妄想取代天主的位置。
宽恕人,便蒙宽恕;施舍,便蒙施舍。这才是效法天父的行为,己所欲,施与人,因为正是祂先宽恕了我们,向我们施予恩宠。福音以诙谐的语气说:“人家要用十足的、连按带摇以至外溢的升斗,倒在你们的怀里。”(路6:38)“人家”此处是统称代词,既指感恩之人,更指天主。“十足的、连按带摇、以至外溢”,三个形容词将善行的回报形象地表述出来。
主,我们常试图站在祢的位置,判断弟兄或定弟兄的罪,求祢宽恕我们,并助佑祢的教会“明心见性”,活出天父的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