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2:19-22
咏19:2-5
路6:12-16
耶稣拣选了十二宗徒。“十二”象征着新以色列子民(迦6:16),这使我们想到盟约中的天主选民,圣祖“十二支派”。这里的“十二门徒”,显然是指十二宗徒,耶稣把他们组成一个团体,明显地也是代表旧约子民的十二支派(玛19:28)。耶稣的意思是叫他们十二人,作未来新以色列子民的首领。
路加在讲述这个环节的时候,特意记载耶稣在这之前,“彻夜向天主祈祷”;然后“祂把门徒叫来,由他们中拣选了十二人,并称他们为宗徒。”马尔谷刻意说:祂“把自己想要的人召来”(3:13)。“想要”这个词也不是中文解释“他所喜欢的”或“他所想要的”,而含有希伯来文的意思,即“他怀念在心里的”人。所以耶稣召来自己想要的人,意思是说,祂召来祂所怀念在心里的特别心爱的人。作者在“拣选了十二人”之后,刻意加了一句“称他们为宗徒”,“宗徒”意思就是“被派遣者”。
宗徒们都是常同耶稣一起,并接受祂派遣且参与祂使命的人。在此我们再次体会到,常同耶稣在一起,跟随祂的重要性。我们信从耶稣、跟随祂,是不是也常同祂在一起呢?我们蒙召时的答复,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许诺,而是在与天主缔结一个盟约,即永久的新生活。
十二人团体中有税吏、暴力者及热诚者等,还有出卖自己师父的茹达斯,好像不是一个完美的团体。这正说明教会常在不断的完善中,她是一个罪人的团体,她正在走向圆满,直到耶稣再来——天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