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教宗方济各 > 宗座劝谕《爱的喜乐》 >> 正文

宗座劝谕《爱的喜乐》

发表时间:16-09-27 来自:【台湾地区主教团网】 作者:教宗方济各  点击次数:82728

肯定性教育

280.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指出有需要在儿童和青少年「年龄增长时」,为他们提供「积极而审慎的性教育」,且要「顾及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法的进步实情。」301我们应反思教会的教育机构是否已承担这个挑战。在当代,性不是被贬抑就是随随便便,性教育是个难以处理的问题。只有将之置于一个有关爱和彼此交付的教育体制中,才能理解性教育。如此,性的语言才不会遭受贬抑,反而会获得光照。自我认识的过程及自控能力的发展,将有助儿童和青少年培养喜乐和相爱的重要习性,从而导引他们的性冲动。

281. 性教育应提供信息,但也要注意儿童和青年尚未完全发展成熟。应在合适的时间,以符合其成长期的方式,提供相关信息。面对可扭曲性意义的色情泛滥和刺激感官物品,若是未能培育明辨的能力应付这样的情况,即使提供大量信息,也无补于事。青年应明白,他们遭受许多讯息轰炸,但有许多讯息对他们无益,也无助他们成长。我们应帮助他们认识和寻求正面的影响,并远离任何会损害爱的能力的事物。同样,我们亦应承认需要有一种「全新和更适当的语言」,藉以「向儿童和青少年讲解性这个主题」。302

282. 虽然有些人认为端庄已不合时宜,但培育端庄行为的性教育是非常重要的。端庄是自然的防御──保护人的心灵和避免人沦为遭人玩弄的对象。要是不懂得端庄,人可能会沉溺于情感和性,以至只聚焦于性行为、扭曲爱的不良行为,以及各种形式的性暴力,使人遭受不人道的对待或伤害他人。

283. 性教育往往集中于讲解借着「安全性行为」,好好「保护」自己。这样的用语对性的自然生育目标,赋予一种负面的态度,彷佛因此而诞生的孩子是我们要对抗的敌人。这种思维提倡以孤芳自赏和敌意的心态取代接纳。若是鼓励青年以其身体和渴望来取乐,犹如他们已经掌握婚姻所要求的成熟、价值观、彼此委身和目标,那是完全不负责任的。这样做会鼓励他们兴致勃勃地视其他人为试验品,用来弥补个人的缺陷和极大的不足。因此,性教育课程应讲解怎样以不同的形式表达爱、互相关怀、保持温柔和尊重态度,以及学习深入的沟通。这一切都有助培育他们学习完全和慷慨地交付自己,并借着公开的承诺和肉身的奉献表达这样的交付。婚姻的性结合是完全奉献自我的标记,并因过去的经历而更富有意义。

284. 我们不应误导青年,使他们混淆,以至条理不分:「性吸引虽然在剎那间会构成结合的错觉,但是如果没有爱,这样的『结合』只会留下两个陌生人,彼此疏离如前。」303身体的语言需要耐心的「学习」,为能理解和培育真正的自我交付的渴望。当我们试图一次就完全交付时,可能根本什么也没有交付。虽然我们应体谅青年的软弱和困惑,但这不表示应鼓励他们继续以不成熟的方法表达他们的爱。今天还有谁谈论这些事?有谁能够认真培育青年?有谁帮助他们认真作好准备,迎接伟大和慷慨的爱?现在的性教育未能正视这些问题。

285. 性教育亦应教导青年尊重和欣赏人与人的差异,帮助他们克服自己的不足,开放自己而接受他人。除了帮助他们克服可理解的个人困难,亦应帮助他们接受天主创造的身体:「若我们认为对自己的身体有绝对权力,则在不知不觉中,我们会认为自己对万物亦享有相同的绝对权力。(......)也须要珍惜自己身为女性或男性的身体,为能在我们接触异性时,认出自己不同的身分。这样我们才能喜乐地接受另一个男人或女人这份特殊的礼物──天主创造的受造物,使男女能彼此充实丰富。」304只有放下对差异的恐惧,我们才能摆脱自我中心和自恋的态度。性教育必须帮助青年接受自己的身体,好让他们不会「因不懂得怎样应付,而试图消除性别的差异」。305

286. 我们也不应忽视一个事实:当我们塑造自己作为男人或女人的身分时,不仅受到生物学或基因的影响,亦关乎许多其他因素,如性情、家庭背景、文化、过去经验、所接受的教育,以及朋友、家人和他们所敬佩的人所发挥的影响,还有其他需要人们适应的具体环境。我们确是无法隔离天主的创造工程中的男女之别。这分别存在于我们所有的决定和经验发生之前,因此我们不可能漠视生物学的因素。然而,男女之别也确实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丈夫的男性特质可以有弹性地适应妻子的工作环境;男人分担家务或协助照顾子女,并不会因此削弱其男性特质,更不代表他是失败的人,也并非屈辱或羞耻。我们应教导孩子明白这些健康的「角色交换」是正常的,不会有损父亲的尊严。刻板的区分只会过分强调男性或女性特质,无助教导儿童和青少年将之融入现实的婚姻生活。这种刻板的区分会妨碍个人能力的发展,以至认为投身艺术或舞蹈事业不符男性特质,或是女性不适合担任领导角色。感谢天主,这些情况已有所改变,但在某些地区,依然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妨碍人们合理地运用自由,也妨碍孩子的身分及其潜能的真正发展。

信仰的传递

287. 养育子女的使命之一应是向他们传递信仰。鉴于现今的生活方式、工作时间和复杂的世界状况,而且许多人为谋生必须面对急促的生活节奏,致使信仰传递有其困难。306尽管如此,家庭必须继续作为信仰培育场所,向子女讲解信仰的美好,教他们祈祷和服事邻人。这过程由圣洗开始。如圣奥思定所说,母亲让子女受洗,是「要合作使圣人诞生」。307如此一来,新生命的成长旅程开始了。在圣洗中领受的信德是天主的恩赐,而不是人为努力的结果,但父母是天主的工具,使子女的信德逐渐成熟和发展。因此,「当母亲教导年幼的子女亲吻耶稣或圣母,这是多美的事。这样的举动有着多么的温柔!此刻,子女的心转化为祈祷的空间。」308为传递信仰,父母必须先要对天主有信心,在生活中寻找祂、需要祂。如此,「世世代代应宣扬祢的工程,世世代代应传述祢的大能」(咏145:4),「为父的当使自己的儿女认识祢的忠信」(依38:19),而这需要我们祈求天主在他们的心里运作,那是我们无法进入的领域。芥子虽小,但可长成大树(参阅:玛13:31-32)。由此,我们可见行动与效果可以是不相称的。我们并不拥有天主的恩赐,而只是为祂悉心看管这恩赐。然而,我们可发挥创意,全力以赴,藉以成为天主的计划的合作人。「应鼓励夫妇和父母成为要理讲授的积极推行者(......)。家庭的要理讲授具有极大帮助,是培育青年父母的有效方法,让他们意识到在自己的家庭内传扬福音的使命。」309

288. 信仰培育应因材施教,因为过去的工具或方法未必有效。孩子需要有一些象征、举动和故事。在叛逆期间,青少年往往不喜欢权威或规条,因此应激发他们个人的信仰经验,向他们展示真实的见证,以信仰的美妙吸引他们。父母培育子女的信仰时,应仔细观察他们的改变,因为灵修经验不是可强加于人的,而应让人自由选择。必须让子女实在地看见父母非常重视祈祷。因此,相较于要理讲授或讲道,家庭祈祷和敬礼神工是更有效的福传工具。对于那些像圣莫尼加一样,为远离基督的子女不断祈祷的母亲,我要致以特别的敬意。

289. 传递信仰的任务,即帮助子女表达自己的信德并使之成长,亦让家庭得以履行传扬福音的使命,自然而然地开始向身边的人,甚至是家庭以外的人传播信仰。许多在传教家庭长大的子女也会成为传教士。他们的父母懂得怎样履行使命,让别人看到他们是个温馨友善的家庭,因此子女学会这样与人交往,没有放弃信仰或自己的信念。我们要记得耶稣与罪人一起吃喝(参阅:谷2:16;玛11:19),与撒玛黎雅妇人交谈(参阅:若4:7-26),在晚上与尼苛德摩会面(参阅:若3:1-21),让妓女用香液抹祂的脚(参阅:路7:36-50),毫不犹疑地触摸病人(参阅:谷1:40-457:33)。祂的门徒也是这样做。他们不会轻视别人,也没有组成一个与人们生活脱节的菁英小圈子。虽然当时的政权迫害他们,他们却获得人民的爱戴(参阅:宗2:474:21335:13)。

290. 「借着显明地宣讲福音,家庭成为牧灵工作的推行者,并以不同的方式为福音作证:与穷人同行;开放地接触各式各样的人;保护天主的创造;与其他家庭在行动上和物质生活上精诚团结,尤其是与有需要的家庭;致力提倡共同福祉,先从家庭所属的小区着手,改变不公义的社会结构;实践身体和精神的慈悲善工。」310这些行为都是出于基督徒最重要的信仰:天父的爱支持我们,扶助我们且使我们成长,并借着耶稣完全的交付体现这爱;耶稣仍然与我们同在,支持我们面对人生不同阶段的风暴。不论环境顺逆,福音必须成为每个家庭的核心,照亮我们的旅途。家庭生活的经验应能够让我们说:「我们认识了,且相信了天主对我们所怀的爱」(若一4:16)。只有借着这样的经验,家庭牧灵工作才能使家庭成为家庭教会,并在社会中作福音的酵母。

第八章

陪伴、分辨及融合人性的脆弱

291. 主教会议神长指出,虽然教会认为结束婚姻关系是「有违天主的旨意」,但教会也「体察到她许多子女的软弱」。311在基督的光照下,「教会慈爱地照顾那些未能完全参与教会生活的成员,承认天主的恩宠也在他们的生活中发挥作用,使他们有行善的勇气,彼此关怀,并在他们生活和工作的小区服务。」312在庆祝慈悲禧年之际,我们也确认了这样的态度。即使教会时常提出成全的呼召,邀请信友更圆满地响应天主,但「教会必须与软弱的子女同行,关注和照顾他们。这些子女的爱遭受创伤,也感到困惑。教会应恢复他们的信心和希望,有如港口的灯塔,或在人群中高举的火炬,为迷失或处于风暴的人引路。」313我们不要忘记,教会的任务像是战地医院。

292. 基督信仰的婚姻反映基督与教会的结合,并借着一男一女的结合实现。他们彼此交付,体现专一的爱和自由地许下的忠诚;他们彼此相属,终生不渝,对生育开放,并经由圣事所祝圣,藉此获得恩宠,而成为家庭教会,并在社会中作新生命的酵母。某些形式的结合彻底违背这理想,而另有一些形式则实现了部分的理想,或是以模拟的方式实现。主教会议神长指出,对于尚未符合或已不符合教会婚姻教导的情况,教会不会漠视其中具有建设性的因素。314

渐进的牧灵关怀

293. 主教会议神长也论及有些信友选择只依民法结婚,甚至有些选择同居。他们指出:「如果他们的关系已藉公开协约而趋于稳定,而且互相深爱对方,以负责任的态度养育子女,具有克服考验的能力,那么我们应视之为良机,在可能的情况下,劝导他们举行婚姻圣事。」315另一方面,许多青年因对婚姻失去信心而选择同居,并无限期延后作出婚姻的承诺,亦有人放弃履行所作的承诺,但随即另作新的承诺。这情况实在令人担忧。「他们是教会的一分子,需要充满慈悲和鼓励的牧灵关怀。」316事实上,牧者不仅应致力提倡基督信仰的婚姻,也要「为许多不再活出这现实的人所面对的处境,作出牧灵分辨。应与这些人展开牧灵交谈,强调他们的生活中有些元素可帮助他们以更开放的态度,完整地接受有关婚姻的福音讯息。」317在这样的牧灵分辨中,应「识别那些有助于福传以及人性和灵修成长的元素」。318

294. 「当信友选择依民法结婚,或是在许多情况下,只是选择同居,这往往不是对圣事性的结合抱有偏见或有所抗拒所致,而是受到文化环境或特殊情况的影响。」319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应注意所呈现的爱的标记,它们在某程度上反映天主的爱。320我们知道「越来越多人在同居一段时间后,请求在教会内举行婚礼。选择同居往往是基于一种反对婚姻制度和终身承诺的普遍心态,但有时也是为了等待获得更多的生活保障(如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才结婚。在某些国家,事实的结合非常普遍,不仅是因为当事人不愿接受家庭和婚姻的价值,也是因为在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中,结婚被视为是奢侈的。因此,是物质的匮乏导致人们选择事实的结合。」321无论如何,「所有这些情况都要求教会作出建设性的响应,尝试视之为转化的契机,让夫妇迈向符合福音精神的圆满婚姻和家庭。教会应接纳这些夫妇,以忍耐和敏锐的态度与他们同行。」322耶稣是这样对待撒玛黎雅妇人(参阅:若4:1-26):祂回应妇人对真爱的渴求,让她摆脱所有使其生活黯淡无光的事物,指引她认识福音的圆满喜乐。

295. 就此而言,圣若望保禄二世既深知人是「按其成长的阶段,认识、喜爱和实现道德的善」323,故提出所谓的「渐进律」。这有别于「法律的等级」,意指那些尚未完全明白、欣赏或实践客观法律要求的人,逐步学会审慎地行使他们的自由。法律也是天主的恩赐,有指引正道的作用,而且是赐给所有的人,无一例外,以至人们可凭恩宠的力量实践法律,尽管每一个人都是「逐步前进,逐渐与天主的特恩整合,并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响应祂绝对的爱所提出的要求。」324

分辨「异常」的状况325

296. 主教会议讨论了各种因夫妇的软弱或缺陷所导致的情况。在这方面,我想重申一个我要向整个教会清楚无误地表明的事实,为避免我们误入歧途:「有两个不同的取向贯穿整个教会史,分别是排斥与重新融合的取向(......)。自耶路撒冷公议会开始,教会一直采取耶稣之道:慈悲与融合之道。教会之道是不会将任何人永远判决,而是向所有真心真意祈求的人,倾注天主的慈悲(......)。这是因为真爱是无功而获、无条件和不求回报的!」326因此,「应避免在未考虑不同情况的复杂性时,便作出判断,亦应留意人们的生活状况,以及他们因环境所受的苦。」327

297. 这是说教会团体应融合所有的人,帮助每一个人找到自己参与的方式,从而感受到慈悲是「无功而获、无条件和不求回报」的。教会不能将任何人永远判决,因为这绝非福音的取向!我不仅是指那些离婚并进入新的结合关系的人,而是指所有的人,不管他们处于任何情况。显然,要是有人公开地号称某些客观的罪是基督信仰追求的理想,或硬要推广有违教会训导的道理,他们绝不是要理讲授或宣讲,而这样做的人自己就与教会团体隔离了(参阅:玛18:17),需要再次聆听福音的宣讲和悔改的呼召。可是,即使是这样的人,亦可在某程度上投入团体生活,例如是参加社会服务或祈祷聚会,或是依照他们个人的建议,并与牧者一起分辨后,考虑其他的参与方式。至于怎样处理不同的所谓「异常」状况,主教会议神长达成了共识,我亦深表赞同:「至于只按民法结婚、离婚并再婚,以及同居的人,教会有牧灵关怀的责任,向他们展示天主教化人的恩宠怎样在生活中引导他们,亦应协助他们完全实现天主在他们身上的计划。」328借着圣神的大能,凡事总能成就。

298. 以离婚并进入新的结合关系者为例,他们的情况可能截然不同,不宜把他们随便分门别类,或作出过于刻板的判断,而不给予空间作适当的个人和牧灵分辨。另一个问题是新的结合关系可能经过一段时间后,已经稳定下来。两人可能已育有新的子女,对伴侣表现了忠诚、无私的奉献,亦活出基督信仰要求的委身,并意识到他们的异常状况,而且觉得回头非常困难,因为他们的良心认为这是又再犯错。教会亦了解这样的状况:「为了严重的理由,例如为了儿女的教养,男女双方无法分开。」329此外,有些人虽已竭尽全力挽救婚姻,但遭配偶无理地背弃,亦有人「为了儿女的养育而进入新的结合关系,他们有时在良心上主观地认为,先前已无法挽救的婚姻从来不曾有效。」330还有另一个情况,就是在离婚后不久进入新的结合关系,但离婚所产生的痛苦和困惑依然打击子女和全部家人,或是有些人屡次未能履行对家庭的承诺。我们必须澄清这都不是福音建议的理想婚姻和家庭。主教会议神长指出,牧者作出分辨时,必须「仔细区分」331,妥当分辨各种状况。332我们知道世上没有「简单的处方」。333

299. 我亦赞同许多主教会议神长所述:「应以各种可能的方式,让已离婚且在民法上再婚的受洗者更融入基督徒团体,同时要避免任何恶表。陪伴他们的牧灵关怀,其关键在于融合的取向,好使他们不仅知道自己属于教会──基督的奥体,而且也能享有喜乐和丰盛的教会生活经验。他们已经受洗,是我们的兄弟姊妹,圣神亦在他们身上倾注各种恩赐和特恩,为造福所有的人。他们可投身各种教会的服事,藉以参与教会生活。因此,我们必须分辨现时在礼仪、牧灵、培育和制度上,所出现的各种排斥行为,并予以克服。他们不应该觉得自己被开除教籍,他们依然是教会的活跃成员,在教会内生活与成长,并感受到教会如同慈母一样常常接纳他们;这位慈母以关爱之情照顾他们,并在生命与福音的道路上鼓励他们。这样的融合也必须包括照顾他们的子女,提供基督信仰的教育,应给予这些子女最大的重视。」334

300. 当我们考虑到难以数计的各样具体情况,例如前文所述的,便可以理解到,实在难以期待主教会议或本劝谕会提供另一套具有教会法地位和适用于所有个案的共同原则。可以做到的,仅是再一次鼓励大家,应对个别情况以负责任的态度作出个人与牧灵分辨,承认「各人应承担责任的程度在各情况下有所不同」335,而某一规范所产生的后果或影响未必总是相同的。336司铎有义务「根据教会的训导和主教的指引,在分辨的旅程上陪伴当事人。在分辨的过程中,藉由反思和悔过来省察良心,会大有帮助。离婚并再婚者可作出这样反省:在夫妇关系陷入危机时,他们怎样对待子女?他们曾否尝试和好?被遗弃的一方情况如何?新的关系给家庭的其他成员和信友团体带来什么后果?为正在准备结婚的青年又树立了什么榜样?真诚的反思可加强对天主慈悲的信赖,祂的慈悲绝不会拒绝任何人。」337这是陪伴和分辨的过程,「导引这些信友在天主面前认清他们的境况。司铎可与他们倾谈,讨论有关内庭的事宜,这有助于正确地判断是什么因素妨碍他们全然投入教会生活,以及有何办法帮助他们更加投入,藉此使他们的教会生活有所进展。鉴于法律没有等级之分(参阅:《家庭团体》34),这样的分辨绝不能无视福音有关真理和爱德的要求,一如教会所提倡的。为达到这目的,需要这些条件:谦逊、审慎、热爱教会及其训导、真诚寻求天主的旨意、渴望更完满地回应祂。」338这些都是基本的态度,为避免发生传达错误讯息的严重危机,例如以为司铎可随意给予「宽免」,或以为有些人可获得圣事的特权,并藉此得到恩惠。在分辨过程中,当事人若是负责任和谦虚的,不把自己的需求看得高于教会的共同福祉,并有一位懂得辨别事情严重性的牧者协助他,这可避免使别人误以为教会抱持双重标准。

在牧灵关怀中分辨减轻罪责的因素

301. 为正确地了解在某些「异常」状况中,特殊的分辨是可能的和必要的,必须考虑一个事实,以免任何人以为福音的要求可以妥协。对减轻罪责的条件和环境,教会具有相当深入的反思。因此,我们再不能说,所有身处所谓「异常」状况的人都是犯了大罪,失去圣化的恩宠。人性的限度不仅是由于当事人可能不认识法规所致。当事人可能相当了解有关的法规,但「难以了解其内在的价值」339,或是他身处的环境不容许他以别的方式行事,并且作出决定后就不会继续犯错。如主教会议神长所说,「可能存在一些削弱决定能力的因素」。340圣多玛斯阿奎那承认有些人可能拥有恩宠和爱德,但未能好好实践某种德行;341换言之,有些人即使拥有所有灌注的德行,却未能明显地呈现其中的一部分,因为有些德行在付诸实行时遇上困难:「某些圣人没有某些德性,乃是因为在这方面的行为中他们感有困难;实则他们有一切德性之习性。」342

302. 有关这些带给人限制的因素,《天主教教理》明确地述及:「一个行为的归咎和责任,可因无知、疏忽、暴力、恐惧、习惯、激情,和其他心理或社会因素而减轻或甚至免除。」343《天主教教理》也在另一处再次提及可减轻道德责任的情况,并以颇长的篇幅论述「感情上的不成熟、沾染恶习的影响、焦虑以及其他心理和社会的因素」。344为此,即使对客观情况作出负面的判断,但不等于对当事人的罪责作出判断。345基于这些确信,我认为许多主教会议神长所支持的论述是恰当的:「在某些情况中,人们感到难以改变其行动。(......)牧灵分辨既要考虑个人的良心是否获得正确的培育,也要正视这些情况。同一的行为未必在所有情况产生相同的后果。」346

303. 在了解具体的限制所造成的影响后,我们可补充说,在某些未能客观体现我们对婚姻的认知的情况中,应协助个人的良心更配合教会的实际运作。我们理应鼓励人们藉牧者负责任和认真的分辨,让良心获得培育和指引,从而发展成熟和明智的良心,并鼓励人们更信靠天主的恩宠。然而,这样的良心不仅能认出某一情况并未客观地符合福音的要求,也能真诚和诚实地分辨在此时此刻,应怎样慷慨地回应天主,且在心里相当确定在其限度所构成的具体复杂情况中,他们虽未能完全达到客观的理想,但这也是天主对他们要求的奉献。无论如何,应记得分辨是个动态过程,必须时常保持开放的态度,好能迎接新的成长阶段和作出新的决定,以最完美的方式实现婚姻的理想。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第13页 | 14 | 15 |

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20号 邮编:200030 电话:021-64412211 传真 021-64276221
E-mail:guangqish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