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教会圣事知识 > 圣体圣事 > 弥撒圣祭的意义 >> 正文

弥撒圣祭的意义

发表时间:11-01-20 来自: 作者:  点击次数:108647

2 、用口领或用手领

   口领圣体是东西方教会许多世纪以来最通行的方式,而且体形既薄又小的圣体,放在舌头上非常方便。但教会初期,领圣体的方式是主祭将圣体放在领受者的手中。请看教会古老的文献,耶路撒冷的圣济利禄,于公元 348 年的复活期,向当地新领洗的教友训话说:“当你们前去领受主的时候,将你的右手托着那用来接受基督君王的左手,以手掌盛着基督的身体,并回答:“阿们”,随即把圣体放入口内,小心别遗下一些碎屑。”这段话把手领圣体解说得非常清楚。不过初期教会使用的是普通吃饭用的面包,不但不能一下放在口里,而且还需要咀嚼。直至第九世纪,因教友很少领圣体,祭饼便变成越来越小的饼片,教友用的体积更小。手领圣体渐渐成为神职的专利,教友只是用口领圣体,通行至今。难怪有些教友以为手领圣体便是大不恭敬,其实这纯是误会。我们若按现代的话来说,手领圣体是表示教友在信仰上的成长成熟。正如以前是别人喂着吃的小孩,而今该是能自立吃的大人了。不过两种方式由教友自由选择,都是很合适,很尊敬的。(本教区通行口领圣体)

3 、领圣体或领圣血

    梵二礼仪改革后,很多机会我们看到领圣体兼领圣血。我们不妨要问,教会的道理不是常说体中有血,血中有体吗?是的,无论在饼形或酒形下,都有完整的基督临在。尤其在人数众多时,领圣血很不方便,泼洒的危险性很大,害怕有伤尊敬孝爱,且也很费时,所以教会保留只领圣体,圣血则由神父自领。但教会现在慢慢恢复领圣血的习惯,根据弥撒总论 242 条的规定:儿童初领圣体、成年人入教、坚振圣事领受者、婚配夫妇、修女发愿及参礼父母、亲友、不能领临终圣体的病人等,都可以在教区主教许可的情况下兼领圣血。因为基督的弥撒是体血二样标记隐藏在饼和酒的形内,透过吃这饼,我们参与基督的逾越牺牲;透过喝这杯,我们参与基督以自己的逾越牺牲所倾流的血所订立的新而永久的盟约。正如圣体奥迹训令 32 所说:“圣体圣事,按它是记号来说,兼领饼酒二形是更完美的方式。因为在这种形式下,宴会的意义更明显(有吃有喝),也更清楚地表现在基督的圣血中缔结“新而永久的盟约。”主的宴席和在圣父国中的末日宴席的关系也更为明显(参玛廿六 27-29 )。不过,主礼神父可按实际情况取舍使用。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第17页 | 18 | 19 | 20 |

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20号 邮编:200030 电话:021-64412211 传真 021-64276221
E-mail:guangqishe@163.com